GB 16899-2011標準的全稱為“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
中國于2011年7月29日,基于歐盟EN115-1頒布了GB 16899-2011
EN115-1 簡介:
EN115-1:2008+A1:2010
–2008年發布了EN115-1:2008《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安全第1部分:制造與安裝》,
–2010年發布了EN115-1:2008第1號修改件EN115-1:2008/A1:2010。EN115-1:2008+ EN115-1:2008/A1:2010(以下簡稱EN115-1:2008)
GB 16899-2011 與 EN115-1:2008 主要差異如下:
代替(引用標準用GB代替EN\IEC\ISO\HD )
?等同采用,如等同采用國際標準的GB 16754代替了EN ISO 13850
?修改采用(標準有對應關系,引用的具體內容與EN一致)
如:GB/T 18775-2009(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維修規范),GB/T 18775-2009修改采用EN13015:2001,GB 16899-201中引用的具體內容與EN13015一致
?無對應關系但技術水平相當,直接代替,如材料標準
刪除
1、刪除了由應力分析師出具桁架應力分析等效證明的內容;(6.2)
2、編輯性內容(如:)
刪除了EN115-1:2008的前言;
刪除了關于防火要求歐洲各國尚未達成統一的背景說明
修改
為與國內相關標準協調,修改4項:
1.在5.2.5中,支撐結構的設計計算方法由“應按照EN 1993-1-1”改為“可參見GB 50017”
2.在5.5.3.4d)中,修改圍裙板與鞋類材料(皮革、PVC、橡膠)的摩擦系數的要求;
3.在5.11.1.2.3和5.12.1.2.1.5中,將電磁兼容性“應符合EN 12015和EN 12016的規定”改為“宜符合GB/T 24807和GB/T 24808的規定”;
4.證明文件:與以上相關的證明文件(圍裙板摩擦系數、踏面防滑性能及電磁兼容性證明文件)改為非必備文件;
增加:(高于或多于EN115要求,5項)
1.在5.2.5中,公交型扶梯和人行道的支撐結構的最大撓度不應大于支承距離的1/1000 (載荷5000N/m2)的特殊要求;
2.在5.4.1.5中,增加交流或直流電動機用靜態元件供電和控制的情況;
3.將附錄H由資料性附錄改為規范性附錄;
4.對于提升高度不大于6 m的公交型扶梯和傾斜式人行道應安裝附加制動器;
5.對公交型扶梯及人行道的載荷條件和附加安全功能由制造商和業主應達成一致(EN115: 宜達成一致)。
新版GB16899-2011標準首次引用了功能安全標準IEC62061,該標準的全稱為:機械安全-與安全有關的電氣、電子和可編程序電子控制系統的功能安全
IEC 62061是功能安全的基礎標準IEC61508在機械行業中的應用標準。IEC62061對機器安全相關的電氣控制系統實施方法進行了說明,從產品設計階段到停止運行的全產品生命周期提出要求。
德國萊茵TUV集團作為全球功能安全認證領域知名度最高的認證機構,可以為客戶提供基于EN 115,IEC 61508,IEC 62061等標準的功能安全SIL等級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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