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8月1日舉行的科學道德建設通報會,公布了6起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監督委員會查實的學術不端案例,其中包括冒名頂替、數據造假、剽竊申請書、雇傭“槍手”撰寫申請書等嚴重違紀行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主任楊衛憂慮地表示:“目前來看,防止學術不端的‘戰爭’正處于相持階段,如果這時不主動出擊來維護科研誠信,未來科研誠信缺失的情況也許會愈演愈烈。”
學術不端行為更加隱蔽
科學道德建設通報會上,國家自然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主任陳宜瑜強調:“這一次的通報并不是說學術不端行為有上升的趨勢,我們只是想借助典型案例的通報來告訴大家,哪些是合乎規范的行為,哪些是絕對不能做的。”
為了營造良好的學術生態環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基金委監督委員會,在基金委黨組領導下獨立開展教育、監督和懲治并重的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陳宜瑜介紹,監督委員會不光是查處科研不端行為,還不斷嘗試引入科研道德教育的內容,他們從數十種國外的科研誠信教材中篩選出并翻譯了《科研誠信教育:負責任的科研行為教程和案例》一書,聯合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門推薦,并與中科協等單位聯合開展巡講活動。陳宜瑜說:“近年來屬于教育層面的學術不端行為正在逐漸減少,例如申請人個人信息造假,博士未畢業的填寫成博士,不是博導的填寫成博導,這樣的不端行為減少了很多。”
但一些更加隱蔽、更難甄別的學術不端行為依然存在。“像這次公布的幾個比較惡劣的學術不端案例,其中有一個男性申請人冒用了一位女性的高水平論文,二人姓名均為“劉志華”;天津某大學高鵬、姚素英所發表的1篇論文偽造數據;湖南某大學彭國星與福建某大學余文瓊從網上購買申請書等。這些都是情節惡劣且隱蔽的學術不端行為。”陳宜瑜說。
在這次通報的6個典型案例中有這樣一例:四川某大學萬昌秀身為評審專家,竟將申請人4000多字的科研論述中的3000字竊為己有,編入了自己所著的書中。“這說明對評審專家的約束力還有待加強,包括很多評審、評獎環節還存在的打招呼現象也需要遏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主任楊衛補充說。
系統排查+主動出擊
盡管從2010年以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監督委員會每年收到的投訴舉報信件的數量一直在小幅下降(其中2010年144件,2011年142件,2012年131件,2013年上半年為51件)。但有學者認為,這次采用公開通報這種嚴厲手段來處理6起學術不端行為,表明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處罰學術不端行為、維護科研誠信的決心。
“現在的局勢讓我想起毛澤東同志的《論持久戰》,目前正是‘敵我’雙方戰略相持階段,現在不努力,以后就可能走下坡路了。”楊衛說,以往基金委處理科研不端行為的方式主要是接受來自科技界的投訴舉報,而這種方式還需經過確認投訴舉報的有效性、進行事實認定、確認處理方式等環節,每一個環節都有一定難度,這導致對一個學術不端案例的調查認證有時候可能耗費2~3年的時間。
“我們從去年開始采用項目相似度檢查系統主動排查申請書,這次公布的6個案例中,有兩個是通過這個檢查系統排查出來的。我們必須要改變被動防守處理科研不端行為的方式,轉為主動出擊。”楊衛說,從2010年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為防止申請人抄襲剽竊項目申請書,引入了項目相似度檢查系統,對驗證出的高相似度的申請書,由監督委員會進行重點分析研究,相應科學部將會參考相似度分析結果來決定是否資助這些項目。
陳宜瑜透露,利用這套系統,2012年監督委員會發現高相似度申請書436對,并將分析結果反饋至相應科學部,同時,對于監測出的20份與已獲得資助項目高相似度的申請書,監督委員會也進行了重點審查,對影響惡劣的,已作出取消其資金申請資格7年、通報批評的處分。
推進信息共享 防止重復資助
除了“主動出擊”約束項目申請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還計劃在1年內建成信息公開系統,屆時會將所有已經結題的基金項目信息進行公開,供科技界進行監督。同時還將研發科研誠信教育軟件,申請人在第一次申請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時,必須先看教育內容,明白哪些是規范行為,哪些行為不符合科研道德。
但對學術不端行為的防范并非只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責任,這是一項關系我國科技事業長遠健康發展的系統工程,為此,楊衛也呼吁應該在國家層面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推進各科技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分工協作。
“2013年1月《自然》雜志報道了加利福尼亞大學的史蒂文重復申請項目資助的行為,我們也發現有一些科研工作者用相同的項目同時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和社科基金,這也是不合乎規范的。”楊衛說,為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和社科基金已經開始對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一一對比,嚴防重復資助。
“雖然不同科技部門資助項目的側重各有不同,但最好各個部門的數據庫能連接起來,這樣能避免重復申請,對項目申請人也是很好的警示。”楊衛說。 (光明日報北京8月1日電 光明日報記者 詹 媛)
科研不端行為的6個被通報典型案例
1.湖北某高校郝漢舟虛假信息案例
湖北某高校郝漢舟憑借虛假的SCI論文,2011年申報獲得資助,2012年再報。他在申請書中將自己說成澳大利亞訪問學者及碩士生導師,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監督委員會調查,均系子虛烏有。他在2011、2012年兩份申請書中所列已發表論文中,6篇次英文論文實際署名沒有郝漢舟,郝漢舟篡改論文署名,將自己列入論文作者,同時捏造了1篇至今未發表的論文。
2.北京某研究所劉志華虛假信息案例
北京某研究所劉志華在其申請的2011年度項目中,盜用他人論文作為自己的研究基礎,提供了虛假信息。
3.四川某高校萬昌秀抄襲他人申請書案例
四川某高校萬昌秀等出版的專著《材料仿生與思維創新》第189頁到191頁抄襲他人2011年度項目申請書《生物啟迪的雙重仿生表面的構筑及其抗生物粘附作用的研究》“項目的立項依據”部分。萬昌秀此舉披露了未公開的與評審有關的信息,違反科學基金保密規定。
4.湖南某高校彭國星花錢到網上購買申請書案例
湖南某高校彭國星花錢到網上“中介公司”購買申請書,申報2012年度項目(基于PSO理論的支持向量機分類方法研究),且與他人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基于PSO理論的支持向量機分類方法研究)高度相似。
5.福建某高校余文瓊花錢到網上購買申請書案例
福建某高校余文瓊花錢到網上“中介公司”購買申請書,申報2012年度項目(基于PSO理論的支持向量機分類方法研究),且與他人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基于PSO理論的支持向量機分類方法研究)高度相似。
6.山東某醫院湯靚抄襲剽竊他人申請書案例
山東某醫院湯靚2012年度項目申請書(Hedgehog通路激活在肝內膽管癌發生發展中的作用)抄襲剽竊他人2010年度已獲資助項目申請書(Hedgehog通路激活在肝內膽管癌發生發展中的作用)。
以上6人中除湯靚外其余5人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分別取消項目申請資格4年,湯靚被取消3年。已撥出經費的全部追回,并給予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