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華電、國電等7家電力“巨頭”15日中午在太原晉祠賓館與山西焦煤、同煤、陽煤等6家重點煤企簽訂了煤炭供需長期協議。據了解,這些長期供需協議合同期從2009年至2013年,總量達11575萬噸。
“簽訂的長期供需合同只是定了數量,沒有具體定價格,在市場逐漸放開的背景下,今后雙方還是要隨行就市,根據市場行情靈活調整。”山西某重點煤企的負責人表示。
華能集團總經理曹培璽介紹說,2007年華能集團電煤消費量為1.4億噸,其中從山西煤炭的購買量為4000萬噸,約占總量的30%。華能集團將繼續加強同山西重點煤企的戰略合作,到2011年來自山西的電煤供應量將達到5000萬噸。
業內專家表示,慣于“頂牛”的煤電雙方擯棄門戶之見,簽訂供需長期協議并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對于緩解煤電矛盾,重構煤電關系將起到積極作用。
煤炭與電力消費的區域分布不均衡特點,形成了我國特有的“北煤南運”“西煤東送”“負荷中心發電”的產業格局。
今年以來,電煤價格不斷上漲,供應呈現緊張之勢,電廠燃料紅燈頻閃,因缺煤停機一度增加……與往年煤電單純的價格之爭相比,今年的矛盾焦點同時涵蓋了價格與供應兩個要素。
為遏制煤價過快上漲,國家發展改革委連續兩次出臺電煤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全國煤炭生產企業供發電用煤,包括重點合同電煤和非重點合同電煤,其出礦價(車板價)均以今年6月19日實際結算價格為最高限價;明確要求秦皇島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動力煤平倉價格,不得超過6月19日價格水平。
與此同時,國家還連續上調了銷售和上網電價。
“煤電之爭”不絕于耳,是非恩怨難以說清的煤炭和電力,實際上是一對唇齒相依的“歡喜冤家”。此次煤電雙方簽訂長期煤炭供需合同,建立長期、穩定的煤炭直接購銷關系,對于保證能源安全和國民經濟正常運行意義重大。
曾任華能集團董事長、現任山西省副省長李小鵬表示,煤電雙方是密切的上下產業鏈,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既是國家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煤電企業做大做強的迫切需要。
煤電企業簽訂供需“長協”,是否可以終結“煤電之爭”呢?
市場觀察人士認為,從長期看,還是要深化能源產品的市場化改革,理順一次能源與二次能源的價格關系,形成有效、及時的價格和供需信號市場傳導機制。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長王宏英等專家建議:一,適時推進電廠競價上網,有利于成本控制,減少煤耗。二,推動煤電一體化,根據煤炭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和決定產業模式,在煤炭主產區建設煤電一體化項目。三,國家應當加緊建立全國統一的煤炭交易市場,適度發展煤炭期貨,構建“匯集信息、發現價格并充當調控平臺”的煤炭市場體系。(記者陳忠華、王炤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