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宣布獲得國家能源局同意,批準在山西大同地區建設總量為310MW地面光伏電站和總量為30MW屋頂光伏電站開展前期工作。
保利協鑫光伏電站是山西“資源換項目”戰略的成果之一。山西希望引入戰略投資者,解決經濟轉型項目儲備不足的問題,實現從“黑色能源”向“綠色能源”轉變。
當然,對于企業而言,除拓展項目空間外,還獲得圈占煤炭資源的機會。有消息稱,為吸引保利協鑫項目入駐,大同市政府為其配套6億噸優質煤礦資源。
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也曾到大同左云縣煤銷國電潘家窯煤礦實地調研。左云縣政府6月份在《大同日報》刊文,稱正推進保利協鑫對潘家窯、下灣、小路坡、興隆溝四個煤礦的接管和建設。
協鑫集團業務介紹顯示,該公司涉足煤、鐵和有色金屬等領域。旗下擁有大同煤礦項目、內蒙古多倫協鑫礦業公司(煤礦地質儲量1.4億噸)、內蒙古協鑫錫林礦業公司(煤礦)等項目和單位。
正是因為資源項目托底,保利協鑫大同項目才有底氣。2012年中報顯示,該公司上半年凈利潤虧損3.3億港元。
“資源換項目”于資源省份和外來投資者均有利好。資源省份需要警惕的是,投資者以非煤項目的名義圈占煤炭資源。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長潘云說:“目前,山西省內資源開發仍有利可圖。資源開發有兩種模式,一是省內企業開采,二是尋找戰略合作者。煤炭資源整合后,我們希望引入外來投資者與本地企業合作,在開發資源的同時,發展非資源產業。這是‘資源換項目’的思路。”
也有山西本地專家提醒:“資源換項目關鍵是嚴把項目標準關,嚴把項目建設關,讓好項目引進好、落地好、建設好。”
與山西相似,內蒙古“資源換項目”攤子鋪得更大。2004~2005年,內蒙古重點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投資規模大、技術含量高的深加工轉化項目配置煤炭資源。
其中,對于煤炭轉化和綜合利用項目,按項目有效生產期內實際用煤量1:2的比例配置煤炭資源,以提高煤炭就地轉化率。
隨著經濟發展,煤炭單一產業結構的弊端顯現出來,內蒙古希望引入非煤企業調整產業結構。2006~2007年,內蒙古出臺新政策為非煤企業配置煤炭資源。裝備制造項目、高新技術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每20億元配置1億噸煤炭資源。
鄂爾多斯專門出臺行政法規,嚴令:“獲得配置煤炭資源的企業,不得私自將煤炭資源拆分、轉讓和出售。獲準配置煤炭資源后,如重點轉化項目不能按期開工,市人民政府將收回資源另行配置。”
“去年底,內蒙古調整了相關政策,采用財政補貼、稅收等其他方式補貼非煤企業。隨著中央企業大規模進入,內蒙古大區塊資源被央企壟斷。”新奧能源化工集團首席執行官趙義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