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中國就可能會重啟核電項目的審批,時間可能是在11月份的十八大之后。而此舉將向世界表明,中國的核能計劃已經重回原有發展軌道。并有可能帶動其他使用核能的國家,更加積極地推進它們的核電建設計劃。
截至2011年的統計,中國運行中的核電站數量已經達到十五座,總裝機容量約1200萬千瓦。這些核電站都采用壓水反應堆,但是設計理念卻互不相同,有的來自法國、俄羅斯和加拿大,有的是中國自主設計。中國國家核電集團和廣東核電集團,迄今為止的核安全表現相對不錯,沒有發生過國際核電事故評級超過二級的安全事故(最高為七級)。
本世紀早期電力消耗的急劇增加,促使各國政府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計劃,試圖快速發展核電事業。這些計劃與能源行業試圖減少碳排放的訴求高度一致,也符合國家減少能源進口的戰略目標。2010年時,中國在建核電站數量高達21座,在建裝機容量約2100萬千瓦。其中大多數都預定于2015年投入使用。另計劃興建36座核電站,總裝機容量約4000萬千瓦。2012年,中國預計2020年建成的核電裝機總容量達到8000萬千瓦,將超過法國當前的水平。還有計劃另建1.5億千瓦核電裝機容量,讓2030年的裝機容量達到1.6億千瓦。
2011年3月日本福島核電站事故以后,中國政府馬上停止了所有新核電項目的審批,并開始對運營中和在建核電站進行安全檢查。政府還采取了其他一系列措施,涉及技術、政策和危機響應機制等方面的內容。
2012年6月,環境保護部發布《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文件于10月16日由國務院正式頒布,十天以后,政府發布了能源政策白皮書。